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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实验守则

发布日期:2017-01-10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一、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,不得迟到。

二、进入实验室必须爱护所有仪器设备,保持安静,不要大声喧哗。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,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,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。不吸烟,不 随地吐痰,不乱仍杂物,保持环境整洁。

三、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和基本要求,掌握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,认真完成实验准备工作。实验时,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,才能开始做实验。

四、实验时应严肃认真,仔细观察,按照指导老师讲解的实验规程正确操作,并准确真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。

五、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,要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一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,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等,停止实验,设法制止事态的扩大,听从教师的指导,要沉着冷静,不要惊慌失措。

六、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,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,未经实验指导教师同意,不得任意操作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七、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,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,或丢失仪器、配件、工具的均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有关负责人。根据情节轻重,追究责任,按章赔偿。凡隐瞒事故不报者,从重处理。

八、实验结束后,关闭电源,经指导教师检查实验数据、清点所用仪器、工具无误,并做好清洁卫生、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九、实验后要认真书写实验报告。

十、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,严格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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